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24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發布會上表示,中央和地方財政在“十三五”期間投入6000億元左右資金進行土地整治和建設高標準農田,并希望通過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金共同參與。
韓俊是在解讀一天前公布的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》時作出上述表態的。據了解,該意見提出,到2020年全國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.65億畝,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15.46億畝,確保建成8億畝、力爭建成10億畝高標準農田,并明確了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總體要求,提出嚴格建設占用耕地、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、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和保護、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、強化保障措施和監管考核等方面的具體措施。
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,1997年我國出臺過一個加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文件,提出了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。時隔20年,中央又印發了《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》,這是在承前啟后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耕地保護制度,明確各級政府主體責任。他說,從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看,新型城鎮化、工業化的深入推進,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數量的耕地,同時,我國的耕地質量總體還不高,還不能夠滿足糧食和農副產品的生產需求,耕地保護面臨著數量、質量和生態等方面的多重壓力。而適應新形勢、新要求,必須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耕地保護的關系,妥善解決耕地保護工作中的困難與問題。
韓俊表示,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是保護耕地的重大舉措。“十二五”期間我國已經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是4.03億畝,投入資金5900多億元,經過整治以后,耕地的質量和產能明顯提升。為了達成“十三五”期間的目標,除了整合財政資金,并通過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金參與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外,還要全面推進耕地耕作層剝離和強化基礎支撐。具體而言,要建立科學的耕地質量和產能評價制度,定期對全國耕地產能和質量水平進行評價,以及完善耕地質量調查與監測體系等。
此外,意見還要求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,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,以縣域自行平衡為主、省域內調劑為輔、國家適度統籌為補充落實補充耕地任務。
對此,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曹衛星表示,經過多年的開發利用,我國的后備耕地資源在逐步減少,特別是一些耕地資源比較匱乏的省份,落實占補平衡政策遇到了一些現實問題,與中央的要求還有差距。意見就按照“控占用、調方式、算大賬、差別化”的思路,提出了改進和規范占補平衡管理新的政策措施。
曹衛星表示,根據對各地耕地后備資源和占補平衡的實現程度評估情況看,“十三五”期間全國整體可以做到占補平衡,絕大多數省份可以在省域內做到占補平衡。但個別后備資源嚴重匱乏省份,完全在省域內落實占補平衡存在困難。因此,為確保全國耕地數量不減少,同時保障重大建設用地需求,根據耕地后備資源狀況,需要實施補充耕地國家適度統籌。